时间:2012-1-9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2年01月09日 07 版) | |
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我们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在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应更加努力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党的根本宗旨的形成与发展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34年,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郑重提出,要“关心群众生活”。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随后,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强调,“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的丰富和发展,是新时期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 新的形势对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提出更高要求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党领导的伟大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我们党要经受住这些考验,就要根据自身历史方位和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始终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当前,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党内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比如,有些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 在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努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掌握了科学的理论,才能有正确的行动方向,才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宗旨意识。二是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形成、发展与党的群众路线密不可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把是否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作为检验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三是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杜绝以权谋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执笔:丁卫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