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学习十七届六中全

来源:学校网站发布时间:2011-12-14浏览次数:592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韩振峰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这是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等著名论断之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其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兴国之魂的内在依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党全社会提供统一指导思想,是国家发展振兴的“思想之魂”。指导思想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活动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有了统一的指导思想,才会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才能朝着国家发展振兴的目标不断前进。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并且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了国家的发展振兴。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多样多变,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是需要统一指导思想的引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居于指导地位,是核心与灵魂。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党全社会提供共同理想信念,是国家发展振兴的“理想之魂”。一个国家要发展振兴,需要共同理想来凝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突出主题。这一共同理想把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与个人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使全国各族人民为了国家的发展振兴而共同团结奋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党全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是国家发展振兴的“精神之魂”。国家的发展振兴离不开精神动力。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最能激励中华儿女锐意进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正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相互交融、相互激荡,才使中华民族始终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能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强大精神力量,使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全党全社会提供基本道德规范,是国家发展振兴的“道德之魂”。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基础,它旗帜鲜明地告诉人们应该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为全党全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一步褒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

 

(据《 人民日报 》2011年12月09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