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义务与权力--阳明学院党总支书记龚友国老师做客党校

来源:学校网站发布时间:2011-11-09浏览次数:822

 党员的义务与权力――阳明学院党总支书记龚友国老师做客党校

1031日下午,我院业余党校邀请到阳明学院党总支书记龚友国老师为党校学员授课,本次党课龚老师以 “党的义务和权利”为主题,围绕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含义、规范、内容等五个方面进行。

 

 

 

首先,龚老师从主题出发,要求每位学员都必须明确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保证党内生活的正常开展,确保党员的质量,使党内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随后,龚老师强调了党员的义务在前,权利在后。政党是一个自愿加入的组织,加入者甘愿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为党尽义务,做奉献,必须把党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把履行党员的义务放在首位。

龚老师引用“刘克功的例子”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当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党员要坚决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言行一致。党员也必须学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同时,要全面理解“义务八条”的真正含义,强调道 “义务八条”中的后七条,是以成绩为基础而展开的。

 

最后,龚老师提出,身为党员不仅仅要履行各项义务,还享有表决权。处分权和申辩权等权利。希望党校学员们好好学习,实现心中的理想。

记者团 郭洪洋 朱圆圆/文 刘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