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

来源:学校网站发布时间:2011-11-04浏览次数:834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高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化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中央和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意见和文件,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更好完成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层干部已成为高校改革发展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成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后备力量。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中层干部队伍的数量快速增长,面临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进一步加强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高校中层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相比、与中层干部培训需求相比,目前还存在着供需矛盾总体比较突出、工作计划性有待加强、高校间工作不够平衡、资源整合力度需要加大、培训实效性仍需提高等不足和问题。因而,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大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干部素质能力为目标,以落实《条例》要求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关键,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为保障,不断提高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推进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干部建设,为高等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和人才支撑。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不断强化培训需求导向,把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全面发展、事业全面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分工负责、统筹推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高校党委和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坚持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做到干部全员培训与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相结合,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学以致用,训用结合,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强化培训管理。

(四)主要目标:全省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渠道更加畅通,培训资源有效整合,任职培训、在岗培训、全员培训等有序开展,努力实现中层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培训质量全面提升,教育培训内容、方式、模式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培训管理更加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培训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统筹实施的干部培训体系基本构建;教育培训的规模、质量与效益进一步统一,高校中层干部的思??明显提高。

二、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

(五)加强联合培训。深化校地合作培训,加强与学校主管单位培训机构、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委托培训、选派培训。积极探索全省高校间联合培养、互帮互助、交叉挂职、共同提高的大培养机制。尝试以高教园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经费共担的校际干部联合培训机制。加强校际联合培训,支持更多的高校之间建立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关系,探索在浙江大学等省内层次相对较高的高校设立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培训基地。扩大跨省干部培训,加强与国内高等教育大省、强省干部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互派高校优秀干部参加主体班次的培训。加强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的合作,通过合作办班、课程指导、师资支持等形式深化合作关系。

(六)拓展境外培训。重视和加强中层干部境外培训,借助中外合作办学、友好交流等形式,拓展境外培训渠道,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学习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先进的办学经验和管理方法。坚持因校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严格管理的原则,择优确定境外培训机构,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严格遵守境外培训有关规定,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国旅游。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七)强化实践培训。推进多形式、多领域的干部交流与挂职,在实践中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务与行政、机关与学院、高校与地方之间干部交流或挂职,有意识地把有发展前景的中层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基层岗位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干部到“985”“211”等高水平大学和民办高校挂职锻炼。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中层干部充分发挥自身学科、技术等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八)推进远程培训。按照自愿接受、自负费用、自主管理的原则,支持高校引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网、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等培训平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指导高校结合实际制订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在线学习的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远程培训实效。

(九)完善组织调训。组织调训是加强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按调训计划和人员要求,抽调干部参加培训,确保完成上级组织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调训安排,积极参加教育培训。高校党委及所在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好调训干部工作,不得安排出差、出国等工作任务,为干部安心学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

三、改进内容方式,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健全培训内容体系。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中心内容,联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重点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廉洁自律等培训,重视开展身心健康素质培训。坚持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的特殊需求相结合,针对新提任干部、转岗转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后备干部等开展个性化、差别化培训。

(十一)积极创新培训模式。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以分类培训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脱产培训为主向短期学制、分段式培训为主转变。积极引入探究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培训方法,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二)改进学习培训形式。注重挖掘现有各种会议资源,适当拓展会议功能,把任务部署、业务学习与干部培训结合起来,实现会训结合。要充分利用校内组织的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教育活动、专题电视片等资源,加强中层干部日常教育培训。每年要定期举办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中层干部读书会、培训班等,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应不少于7天。着眼于落实上级重大活动部署或推动专项重点工作,举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专题研讨班。

四、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建设

(十三)构建培训需求调研机制。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定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把培训需求作为设置培训班次、确定培训内容的重要依据。实行高校中层干部培训需求及人选年度预报制度,上级部门综合考虑预报人选、培训规模等,有针对性地下达调训任务。

(十四)完善干部培训登记管理机制。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高校组织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干部学习培训需会前预告、会后备案。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对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积极开发干部培训情况电子档案,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台帐。建立干部培训情况报告制度,中层干部要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高校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十五)健全干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学习考勤、调研报告、撰写学习心得、支部鉴定等,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表现和成效。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注重学习培训的用人导向。干部任职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原则上不研究、不上会、不上报,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制订明确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在任职后1年内完成培训。结合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探索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

五、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安排。高校党委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中层干部全员培训的主体职能,把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学校人才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列入领导班子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整体部署,同时实施。各高校每35年制订一个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增强工作计划性。各高校要设立用于干部培训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高校党委要定期研究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在党委的领导下,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高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单位、本业务线上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职能力培训。高校党校要积极拓展功能,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切实承担起中层干部全员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中层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按要求认真参加自主学习、校内培训、上级调训。逐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主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十八)进一步强化宏观指导和服务。省??职能,统筹推进全省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突出重点、重在引导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自主办班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省委重大主题教育活动部署或高校特殊培训需求,组织讲师团,建立师资库,主动送教上门。加强对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

(十九)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将高校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综合考核评价和本科高校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切实保证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高校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中层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