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一般填写要求

来源:学校网站发布时间:2008-08-24浏览次数:1052

2004年制的新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如下: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肆业三种,填写接受和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要填写。

(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入党介绍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