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承担组织职能,主要职责是: l 制订组织方面的制度和办事程序并组织实施; l 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建立后备干部队伍; l 提出学院的机构设置、撤销建议,制定所设机构的工作职责; l 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并做好发展教工党员和对教工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l 办理干部因公出国政审的有关工作。
统战部 承担统战职能,主要职责是: l 制订统战方面的制度和办事程序并组织实施; l 在党委领导下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三胞”及其眷属的各项政策; l 民主党派组织、统战对象人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l 抓好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和党外代表人物举荐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