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几点说明

来源:学校网站发布时间:2011-11-01浏览次数:645

为了帮助我校的基层党组织准确、规范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现将填写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此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填写时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清楚。

二、“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单位、职务或职业”,在校学生填ⅩⅩ学院ⅩⅩ班级及学生干部职务名称,职业为学生。

四、“现居住地”,在校学生写入校前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五、“本人简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主要包括何时在何单位任何职,证明人是谁。“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六、“培养联系人”,一至两名,由支部指定,必须是正式党员。

七、“确定积极分子情况”,着重填写党支部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理由,是支委会还是党员支部大会通过讨论确定的,确定的具体时间要写明,即考察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八、“联系人意见”着重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每时段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简要记实,提出对联系对象进行培养帮助的意见。

九、“培训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参加党校培训,培训期间的表现及学习成绩如何,若已结业需注明结业证书号。

十、“支委会意见”,填写经过一年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总的评价,作出 “可以作为发展对象于近期发展”或“继续考察”的意见。继续考察的要增加培养考察情况页。

十一、“党委审查意见”,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学院党总支负责填写,填写对支委会意见的意见。若同意发展必须注明“可以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总支书记要签名。